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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潘 金 莲 的 悲 剧 人 生 [打印本页]

作者: kelly    时间: 2008-9-19 05:18
标题: 潘 金 莲 的 悲 剧 人 生
转自新浪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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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e7 d$ _$ B  G- P6 v& s7 X( n《水浒传》中的潘金莲是个有罪的人。但她的罪在于她杀死了人,而并不是她个人品格上的堕落。她不应该承受数百年ZG人一直的“淫妇”等道德意义上的唾骂。尤其当我们再深一步追究她为什么会杀人,怎么走上杀人之路以及其中的道德内容时,就会发现,潘金莲短暂的一生,无疑是悲剧的一生,她是一个男权社会的玩偶,是男权社会造就的一个悲剧。 5 ?2 B5 N; J5 y5 t0 x

  N# X1 V/ n& L2 M" w                        合法而不般配的婚姻悲剧( g. e, M, {9 g
   
0 h) D* a- p- t5 v, s6 Z    潘金莲原本是清河县城南门外潘裁缝的六女儿,自幼便有些姿色,还有一双性感的三寸小脚儿,因此,得名金莲。潘金莲九岁丧父,家境日趋贫寒,不久便被潘母卖到王招宣的家里当使唤丫头。王招宣何许人也,相关资料为做说明。但我估计,他应是当时清河县的高级公务员或者一名民营企业家。王死后,潘母又以三十两银子的价钱将其卖给本村一位姓张的个体户家里当女佣人。由于金莲颇有几分姿色,又会描鸾刺绣,还弹得一手好琵琶,没想到六十多岁的老张头竟然萌生歹意,经常对其动手动脚,企图包金莲当”二奶”。不料,金莲小姐坚决反对,并向张家大太太告发了老张头。张因此怀恨在心,并伺机报复。作为女佣人的金莲,得罪了“上司”,自然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一日,老张头到县城办事,偶遇卖烧饼的个体户武大郎。武大郎身材矮小,《水浒传》上说其身高不过5尺,现在来讲还不到1.5米(宋朝1尺约为现在的30厘米),而且面相丑陋,人称“三寸钉,谷树皮”,总之是既矮又丑,长得实在是寒碜极了。因此,老张头为报复金莲,不要一分彩礼,甚至倒贴嫁妆也将金莲白白嫁给了武大郎。武大郎和潘金莲的这段所谓的合法婚姻,在所有人的的眼中,包括ZG人、外国人,古代人、现代人,都属于,不!绝对属于“鲜花插在牛粪上”的典型范例。因此,这对相貌反差巨大的夫妻必定强烈的吸引着人们的眼球。清河县的一些地痞无赖,甚至一些“太子党”成员常去武家搞“性骚扰”。金莲呢,也就顺势同这些人打情骂俏,也算是对自己不幸身世的一种宣泄吧。如同任何正常男人的正常反映一样,武大同志被逼无奈,于是乎带着美丽娇妻金莲女士悄然离开了生于斯、长于斯的清河县移居阳谷县,并依旧以卖烧饼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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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4 }9 {* M! k4 H9 V                         有悖伦理道德的苦恋悲剧9 K, x2 e* @' }3 [) G9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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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生活就这样重新开始了。金莲原本可以安分地度过这平静的日子,可是武大郎的胞弟、“打虎英雄”武松的出现却打破了这本已平静的生活,并在金莲脆弱的心里掀起了不小的波澜。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一奶同胞的兄弟相貌竞然有如此巨大的差距,武松英武俊秀让金莲心底生出的兴奋足以让她感到自己嫁到武家是正确的;看到帅气的武松走进家来,对自己这嫂嫂万分恭敬,她心底不知有多高兴。她曾暗暗问自己,今生怎么就这样阴差阳错,如能和武二这样的男人结为夫妻,也不枉为女人一场啊!也许,用今天情场上的话说,她心中对武松是一种真爱。许多歌中也唱道真爱无罪,爱不需要理由。可是,她的几次试探,不仅极不成功,而且大大伤害了她的自尊。应该说,武松和武大的这种关系,是不可能接受嫂子的爱,这是无可非议的。这不仅仅是封建社会的伦理纲常和道德,而是一夫一妻婚姻制度在ZG的伦理秩序。潘金莲的触礁即使放在科学与进步的二十一世纪也难以避免。看着英武俊秀的武松,再看看自己矮小丑陋的夫君,漂亮的少妇,心底不能不叩问自己的悲惨命运,难免有时生出不甘。恰恰这时,西门庆闯入了她的生活。                      1 ]2 @- a5 ?9 A, |, T% P+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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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情而不合法的爱情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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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D# d& {8 `# A1 d    西门庆是明代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封建商人的典型。据考证,当时他主要从事制药或纺织品生意,按照现在的话讲,可能是阳谷县一家什么公司的老板,著名的民营企业家,也可能有什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头衔。西门庆不但有钱,而且非常擅于讨好女人。正应了他的“一句名言”:即使漂亮女人“打我四百顿,休想我回他一拳”。西门庆身高1.83米,英俊潇洒,风流倜傥,长相、学识等诸多方面武大郎和他无法相提并论,年龄只比潘金莲大五岁,当年二十八岁,二人可谓年貌相当。聪明灵巧,如花似玉的潘金莲每天却要和一个“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的丑陋男人同床而眠,她不满、怨恨,从内心深处发出这样的呐喊:“普天世界断生了男子,何故将奴嫁与这样个货?”她是多么渴望感情的抚慰,精神的交流,这些在武大郎身上根本无法得到,然而西门庆却满足了她。西门庆是花柳行中老手,温存体贴,巧言令色,潘金莲从来没让男人这样奉承关怀过,从来没享受过情投意合的滋味,一旦拥有,生生死死,如火山爆发。一个妙龄少妇,结婚多年,这才第一次体验到被爱的幸福,完全沉浸其中。这时很难要求她非常理性地辨别西门庆感情的真伪,在她看来也毋须如此。她是真心爱他的,并不是贪图他的钱财,也没期望西门庆娶她作正室。应该说,潘金莲对西门庆的感情是真挚的,当然也不能说西门庆对潘金莲完全是玩弄而无一点真情,我们不能因为潘金莲爱上这么一个“成功男士”,而斥责她淫荡。从潘金莲的角度来说,她宁可与西门庆保持这种不合法的关系也比跟武大郎维持着合法关系好上千万倍!即使没有好结果,作鬼也风流,让人爱过一次就够了!要知道,和武大郎生活在一起精神的折磨要比死更加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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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恶抗恶的血腥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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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 ]. o2 p5 f  l  ?    俗话说,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潘金莲“红杏出墙”一事很快就传到了武大耳中,武大就去助产士王婆家中捉奸,恰好撞见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奸情,潘金莲遂唆使西门庆打伤武大,并与西门庆、王婆合谋将其毒死,引发了一起由“婚外恋”导致的故意杀人刑事案件。这时我们又该提起武松了。武松曾因徒手打死老虎而威名远扬。作为优秀人才,本人分析,没有经过公务员考试,就被阳谷县破格录用了。武松当时的职务是阳谷县的步兵都头。由于宋朝的军警机构是一体的,武松的身份相当于今天的武警大队队长兼刑警大队队长,属于科(营)级干部。对于一个县城来讲,按理来说也是很有社会地位的。但是,当武松试图通过正常的走诉讼渠道解决大哥武大被害案时却处处碰壁,虽然收集了各种证据,找到了目击证人,却得到了不予立案侦查的答复。原因很简单,西门庆是当地人大代表,一位颇具实力的民营企业家。看来大宋朝“县太爷”的执政理念和现在一样:保护投资者。说实话,“县太爷”也没办法,一个县城的GDP、工业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尤其是财政收入这项硬指标,都得由像西门庆这样的企业老总来完成,加之西门庆又是人大代表,根本动弹不得。于是,整个事件失控,演变成为刑警队长和人大代表之间私人的冲突,最后成为另一起故意杀人案。这时的武松在为兄报仇心理的强烈驱使下,找了两个可靠的警员协助,召集案件当事人家中喝酒,在酒席当场,对潘金莲、王婆犯罪过程作出详细笔录后,断然将二人“咔嚓”,之后,武松直奔阳谷县唯一一家四星级酒店狮子楼斗杀西门庆,那一段无疑是《水浒传》中的最精彩的一笔。尘埃落定,大仇得报,刑警队长在杀掉人大代表之后没选择逃跑,毅然决定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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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 v1 j4 l9 B3 ~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潘金莲的命运是悲惨的,她既是一个封建专制社会中的婚姻牺牲者,也是一个禁欲主义时代下的殉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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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feix    时间: 2008-9-19 08:53
LZ分析得非常透彻
作者: ego369    时间: 2008-9-20 16:30
分析的很牛逼呀!和现在都联系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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